應用學習課程

聯盟成員院校自2006年起開辦應用學習課程。

認受性

應用學習課程獲受以下機構認可:

  • 香港特别行政區教育局
  • 自資高等教育聯盟
  •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
  • 香港特别行政區公務員事務局
  • 其他課程提供機構

達標水平

由2012至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,應用學習的成績以兩個等級匯報,即「達標」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」。學生在應用學習課程取得「達標」的成績,已被接納為達到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二級的能力;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」的成績,則已被接納為達到第三級或以上的能力,作為升學及/或就業用途。

由2018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開始,學生的成績匯報細分為:「達標」、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)」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」。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)」的表現水平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三級,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」的表現水平等同第四級或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