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用學習課程
聯盟成員院校自2006年起開辦應用學習課程。
認受性
應用學習課程獲受以下機構認可:
- 香港特别行政區教育局
- 自資高等教育聯盟
-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
- 香港特别行政區公務員事務局
- 其他課程提供機構
達標水平
由2012至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,應用學習的成績以兩個等級匯報,即「達標」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」。學生在應用學習課程取得「達標」的成績,已被接納為達到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二級的能力;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」的成績,則已被接納為達到第三級或以上的能力,作為升學及/或就業用途。
由2018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開始,學生的成績匯報細分為:「達標」、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)」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」。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)」的表現水平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三級,而「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」的表現水平等同第四級或以上。